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4月30日消息,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聚焦企業需求,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強化數字賦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輕準”產品,推動“鏈式”轉型,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等三方面重點任務,提出聚焦重點行業、聚焦重點企業、擴大復制推廣等工作要求。
全文如下: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辦建〔2024〕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有關要求,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聚焦企業需求,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為契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優先將數字化轉型需求迫切、具備一定數字化基礎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圍繞中小企業創新、市場、提質、降本、增效、綠色、安全等實際價值提升情況,滿足中小企業不同場景、不同級別的數字化轉型需求,切實解決中小企業“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的問題。
(二)強化數字賦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輕準”產品。充分調動地方政府、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等各方積極性,積極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開發推廣一批符合中小企業需求、高性價比的數字化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鼓勵試點城市支持數字化服務商,面向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市場需求強烈但供給相對不足的領域,研發攻關一批“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
(三)推動“鏈式”轉型,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聚焦數字化轉型需求迫切、轉型效益明顯的重點產業鏈,推動鏈主企業加強轉型能力輸出與業務協同,引領帶動鏈上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卡位入鏈”,提升強鏈補鏈能力。發展數字化供應鏈,推動大企業通過訂單牽引、技術擴散、資源共享等方式,賦能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等載體的作用,推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助力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
三、支持對象
2024年將選擇35個左右城市開展第二批試點工作,試點城市應為地級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區)的省會城市、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已納入首批試點范圍的城市不得重復申報。第二批城市試點實施期兩年,自實施方案批復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點行業。試點城市應將制造業關鍵領域的中小企業作為數字化轉型試點的重點方向,可在重點行業領域(見附件2)中進一步確定具體細分行業開展試點,選取的細分行業應符合國家區域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導向,體現自身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具有產值規模較大、中小企業集聚度較高的特征,避免分散。要結合不同行業特點,深入梳理行業共性改造需求,分業分級推進試點企業的數字化改造。
(二)聚焦重點企業。試點城市要在確定的細分行業中,選擇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中小企業作為本次數字化改造的重點對象,要優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規上工業中小企業納入改造范圍。重點推動企業開展生產過程、產品生命周期和產業鏈供應鏈等關鍵業務環節的深度數字化改造,推進數據采集、場景集成和系統互聯互通。注重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研發設計、視覺質檢、參數優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揀等場景中的應用。東中西部被改造企業數量及改造后應達到的數字化水平按照《通知》執行。
(三)擴大復制推廣。試點城市要選擇若干基礎條件好、轉型效果突出、投入產出比高、可復制性強的試點企業作為轉型樣板,引導同行業企業“看樣學樣”,加大對優質數字化服務商、優質“小快輕準”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的推廣。實施期滿時要實現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改盡改”(每個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比例應達到90%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數字化水平均應達到二級及以上);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愿改盡改”(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的比例應實現明顯提升)。
五、組織申報
申報試點城市的省(區、市)和兵團,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擇優選定擬申報的試點城市,并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統稱兩部門)報送推薦函。
為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統籌考慮區域差異和區域平衡,對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多、數字化改造需求大、轉型基礎條件好、符合要求城市較多的省份,即截至2023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超過15000家的省份(包括廣東、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河北、江西、四川等12個省份),本批次試點可最多推薦2個城市,推薦排名不分先后。其他省(區、市)最多推薦1個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單獨申報)。
省級財政部門及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需做好試點城市的組織和推進工作,對于擬申報試點的城市應按要求編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1),需包括城市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具體實施內容、資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責任分工等內容。同時,已納入首批試點范圍的城市需對照兩部門批復的實施方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將作為第二批試點城市遴選參考。上述資料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及推薦函各一式兩份,于2024年5月31日前報送兩部門。
資金分配和使用、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將按照《通知》要求執行。后續試點工作實施過程請同時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的通知》(工企業函〔2024〕46號)。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