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退市新規正式發布。總體來看,上交所退市制度先后經歷了四次大的改革,已經建立了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和重大違法類等四類強制退市指標體系,規定了主動退市情形,并設立風險警示板揭示退市風險,推動平穩退市,建立了與“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暢通”的設計,退市的法治化建設已經初具成效。
在全面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的背景下,為進一步樹立“應退盡退”的理念,引導投資者形成專注公司經營的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炒小炒差”,根據上交所發布施行的《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等自律監管規則,結合上交所投資者調研及投資者服務熱線收集到的投資者對退市制度的關注要點和熱點,我們撰寫了《股票市場投資修煉手冊之退市制度80問》一本通。一本通介紹了退市制度的改革背景及邏輯思路、各類退市情形及流程、風險警示板交易及退市整理期要點、退市股票的信息披露、重新上市等內容,通過對退市規則的詳細解析以及對近期退市案例的深入解讀,向廣大投資者說規則、揭風險。
附件:《退市制度80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