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異常交易行為的量化標準有哪些?
答:(1)上交所方面。上交所發布了《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和《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規定了5大類14種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的量化標準,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和互為對手方交易以及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細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
(2)深交所方面。深交所發布了《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與2020年6月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整體保持一致,明確各類異常交易行為的定義、構成要件與量化標準,規定了5大類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的量化標準,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或者互為對手方交易、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細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