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證監會發布10起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全國首例落實民事賠償責任優先證券侵權案等3起“首例案件”。
這3起首例分別為:全國首例落實民事賠償責任優先證券侵權案“鮮言操縱證券市場案”、首例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案“大智慧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案”、新證券法實施后備案制下首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喪失獨立性未勤勉盡責案“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案”。
這3起案例均公布了案件的最新進展。以“大智慧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案”為例,該案是全國首例由投保機構提起股東代位訴訟,也是上市公司因證券欺詐被判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后,全國首例投保機構提起向公司董監高追償的案件。
據悉,今年2月,“大智慧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案”調解結案,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準予原告撤訴。同日,該案衍生訴訟大智慧訴董監高追償案當庭順利調解,兩案大智慧公司共獲賠約3.35億元。證監會表示,該案通過代位訴訟起到了震懾“關鍵少數”、追“首惡”的積極效果,避免了對上市公司現有股東的二次傷害,這是落實金融司法與監管協同要求的具體體現,也是較好平衡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資者保護的典型案例。
證監會發布的其余7起案例分別為:“某破產重整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某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某新三板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中適用無爭議事實記載機制”“浩歐博未按規定披露資金占用行政處罰案”“紫光集團司法重整案”“德奧股份同步推進稽查執法與風險化解工作”“多策并舉推動陜西建工股東兌現業績承諾”。
其中,“浩歐博未按規定披露資金占用行政處罰案”,表明了監管部門對科創板違規“零容忍”的態度。去年12月,江蘇證監局對浩歐博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未按規定披露資金占用行為,依法對浩歐博公司及實控人等罰款合計360萬元,同時督促實控人及時歸還占用資金,并落實“一案雙查”要求,對保薦機構持續督導工作勤勉盡責情況進行核查,并對相關責任方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認為,該案的查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力保障科創板長期健康發展,維護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