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2月2日發布關于提示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合約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具體如下: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相關實施細則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滬深300股指期權、中證1000股指期貨、中證1000股指期權、上證50股指期權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最后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即IF2402合約、IH2402合約、IC2402合約、IO24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4年2月的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IM2402合約、MO24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4年2月的中證1000股指期權合約)、HO24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4年2月的上證50股指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24年2月19日。
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交割手續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收取。
股指期權合約每日(含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的±1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行權(履約)手續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收取。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風險控制,做好相關風險提示與風險管理工作,確保市場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