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上期所8月25日消息,《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修訂版)》《上海期貨交易所燃料油期貨交割實施細則(修訂版)》《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交割實施細則(試行)(修訂版)》及《上海期貨交易所石油瀝青期貨交割實施細則(試行)(修訂版)》經上海期貨交易所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已報中國證監會,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10月18日起實施。
所有期貨品種從2311合約開始(其中丁二烯橡膠從2401合約開始),自然人持倉退出節點調整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盤”。10月24日收盤,燃料油的2311合約自然人持倉應當為0手;11月8日收盤,銅、鋁、鋅、鉛、鎳、錫、氧化鋁、黃金、白銀、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不銹鋼、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紙漿的2311合約自然人持倉應當為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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