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陳芳)商務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貿易合作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和水平、健全國際物流體系等6個方面提出18項政策措施,致力于優化新能源汽車“出海”物流體系建設,鼓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等。
中國信息協會常務理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出口領域的相關政策在年初出爐,在時間點上十分及時,有望為外貿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相關產業實現“開門紅”。
《意見》明確,優化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等出口相關環節程序,壓縮辦理時間,提高辦理效率。積極參與國際海事組織關于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運輸的國際標準規則制定。制定出臺乘用車集裝箱載運技術標準。《意見》特別提到,在嚴格保障運輸安全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動力電池鐵路運輸的技術方案。
在物流體系疏通建設方面,《意見》還提出鼓勵航運企業、新能源汽車企業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場的倉儲、物流資源,加強相關設施共享,多措并舉緩解出口車輛在“最后一公里”滯壓問題。
在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方面,《意見》有兩處提及,包括積極參與國際海事組織關于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運輸的國際標準規則制定、推動標準國際化和合格評定互認等。
“通過優化運輸管理、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提升申報效率等一系列舉措,不僅能增強我國在此領域的國際話語權,還有望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我國在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中的地位,推動外貿結構優化升級。”朱克力表示。
《意見》還鼓勵新能源汽車及其供應鏈企業優化國際合作。例如,鼓勵海外研發合作。鼓勵新能源汽車及其供應鏈企業高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依法依規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積極與國外研究機構、產業集群等建立戰略合作關系。
在加強相關金融支持方面,《意見》提到,鼓勵銀行機構開展面向新能源汽車產業上下游的境內外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擴大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支持新能源汽車企業及其相關企業納入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簡化業務辦理流程等。
《意見》還鼓勵會展企業赴境外舉辦新能源汽車相關領域的展會,要求有關地方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和自辦展會的支持力度。
“此次政策專門給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相關領域安排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舉措,體現出國家對‘新三樣’出口的重視。可以預期,更好的營商環境將提高我國的競爭優勢,促進外貿的增長。”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李春頂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近期新能源汽車“出海”過程中遇到貿易壁壘和貿易摩擦也很受市場關注。《意見》提到,鼓勵行業組織、智庫機構等開展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海外合規培訓。用好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等平臺及審議監督機制,為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產品創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國際貿易環境。
此前,歐盟委員會去年對進口自中國的純電動載人汽車發起反補貼調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中方敦促歐方從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以及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大局出發,審慎使用貿易救濟措施,鼓勵以電動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行業深化合作。
“作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的主要生產國和消費市場,中國制造的新能源汽車在滿足國內需求的同時,正在走向國際市場,出口規模逐年提升。”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地方和部門,抓好文件落實和政策落地,積極構建公平、穩定、包容、便利的貿易環境,加強與各國在新能源汽車領域低碳發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