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地方債風險防控有了新的要求和安排。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
相較2017年提出的“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終身問責,倒查責任”,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
“這說明化債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同時在化債過程中要建立合適的新增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廣發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劉郁認為。
在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看來,相關表述變化表明防范化解地方債風險從側重結果導向轉為側重過程和制度建設,并且明確了債務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高質量發展,而不是壓降債務絕對規模。
“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并不是首次提出,今年8月財政部發布的《2023年上半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明確,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合并監管,推動建立統一的長效監管制度框架。
目前,除顯性債務外,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也較大。為了強化監管,須對顯性和隱性債務合并監管。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表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將原來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擴大為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意味著繼地方政府顯性債務、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之后,地方城投平臺各類經營性債務也將全部納入風險防范化解范圍,即對地方債務嚴格實行全口徑管理。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在專家看來,未來中央政府可能適度加杠桿,在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的同時促進高質量發展。
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約38.9萬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限額(約42.2萬億元)之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為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今年中央提出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10月已有20多個省份發行了逾1萬億元特殊再融資債,用于償還政府存量債務,這也被認為用于償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隱性債務。
“基于對隱性債務規模的估計及未來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平衡狀況,特殊再融資債券發行規模有可能進一步擴大。針對規模更大的城投平臺經營性債務,接下來的主要化解方式是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實施展期降息,切實降低平臺企業債務負擔。”王青說。
日前中央財政決定增發1萬億元國債,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全部轉給地方使用,但還本付息由中央財政負擔,不增加地方債務負擔。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袁海霞表示,此次年內調升赤字率為未來宏觀調控打開了政策空間,后續財政擴張不應局限于3%赤字率的固有框架里,應合理看待經濟增長壓力及央地政府加杠桿能力,從“債務—資產”轉化效率角度優化組合赤字、專項債等工具,并合理制定赤字分配比例,提升整體財政資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