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頂層設計,全方位完善外部環境。以政府部門為主導,積極推進ESG整體框架的制定: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且與國際標準兼容的ESG評價指標體系;在保障ESG評價體系規范性的同時突出多元性
□強化外部合作與第三方市場建設,提升信息披露方的意愿。積極發展第三方市場,并逐步推動自愿性披露向強制性披露轉變
□提高信息接收方的認知能力,避免逆向選擇現象。提升市場主體對ESG的認知,并加深投資者對ESG的理解
□加強ESG生態系統建設,全面完善配套措施。加強各方協調,完善配套政策;積極推進ESG數據庫建設;加快ESG人才培養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指導,持續性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的綠色轉型,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提升再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生態環境和城鄉人居環境。由此,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全面平衡。在低碳發展成為全球共識,多重因素導致全球能源供應不穩定的形勢下,我國提出了碳達峰碳中和目標。ESG作為企業綠色發展的風向標,在“雙碳”目標下飛速發展。具體來說,ESG是指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集合,是指在關注公司財務績效指標的基礎上,融入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要素,評估公司的運營狀態、投資理念、戰略規劃,并形成評價工具。
2022年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規定了關鍵環境信息的披露,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環境管理信息,污染物產生、治理與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同年4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推動ESG成為上市公司披露投資者信息的板塊之一。在實踐落地的過程中,ESG可分為披露環節、評價環節和投資環節。從信息披露的角度來看,相關數據顯示:A股上市公司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及ESG報告數量呈現上升態勢;發布的數量與公司的市值呈正相關關系。從評價的角度來看,ESG指數的構建依賴于完備的基礎數據庫,將這些非標數據進行標準化轉換,綜合文本分析及研判,從而轉化為標準數據庫。這要求在數據采集端以科技為支撐,在數據處理端配備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維護和更新。從投資的角度看,縱觀全球市場,ESG投資作為一種新的投資理念,快速占領一席之地。全球ESG資產管理規模于2021年達37.8萬億美元,在2025年將達53萬億美元,約占全球管理資產總量的三分之一。近兩年來,全球每季度新設的ESG共同基金等產品超過150個。中國ESG投資也迅速興起,截至2022年5月底,包含“ESG”字眼的公募基金產品有20多只,總規模超74億元;包含新能源、環保、低碳、綠色等標簽的基金產品超160只,總規模為2000多億元。
一、ESG體系落地面臨瓶頸,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
1.外部環境:ESG的標準尚未統一,ESG評估的客觀性與有效性不高
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可持續性會計準則等是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應用的ESG框架。ESG評價機構數量眾多,國際上有穆迪、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標普全球、彭博社、晨星等,中國機構有華證、中證、商道融綠等。但各機構評價體系不盡相同,構建的方式包括研究、調研、專家意見、討論等,包括指標和權重等在內的評判標準存在一定的主觀性。此外,國際上的評級機構通常是遠距離研究中國企業,很難充分了解中國企業的現實狀況,在評價上會有所偏差。環境板塊中,溫室氣體排放、可再生能源利用、固廢處置等相關報告標準并未統一。在社會責任板塊中,國際機構常常使用社區影響等指標,國內機構則很少涉獵這些類型,而是增加了扶貧、鄉村振興、普惠金融等相關特色化指標。在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ESG的評估過程中傳遞了太多噪音,未能向市場提供準確信號。
2.信息披露方:ESG披露非強制,披露信息監管弱,企業披露意愿不強
ESG信息披露與財務信息披露不同,是評估企業綠色發展理念、綠色經營活動、社會責任和管理水平的指標。然而,披露過程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強制性信息披露不足,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在自愿披露的制度下,企業傾向于向公眾宣傳相關業績,并選擇性披露經營活動中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減少負面信息輸出。企業傾向于選擇利于自身的標準進行披露。總體上,形成了信息“定性不定量,趨正向避負向”的局面。從全社會面來看,信息不透明從一定程度上阻滯了ESG評估的客觀性和有效性。
二是ESG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不足。由于ESG報告的發布未引入第三方審計機制,導致披露的數據趨利避害,即環境風險被縮小而環境績效被放大。
3.信息接收方:ESG成熟投資者數量較少,獲取和評判信息能力有待提升
企業的ESG表現會對社會產生影響,而社會公眾的認知及反饋也會制約企業盈利和價值,這使得投資者近年來愈發注重企業的ESG表現。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的利益共同體包括:內部利益相關者、外部利益相關者、遠端利益相關者。ESG表現較好的企業通常考量了多個利益主體間的相互關系、長期和短期的平衡關系等,從而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價值的長期健康發展。然而,現實中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A股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中,個人投資者占比較高,中短線交易占比多,較大的短期投資基數較難形成ESG價值投資的基礎;二是投資者對ESG的認知和理解浮于表面,深度和廣度都不夠;三是投資者對于ESG信息的獲取渠道和識別能力有限,ESG投資主要依靠評級機構發布的評級信息,但由于評級標準不統一,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欠佳。
二、加強全方位建設,補足信息管理真空地帶
隨著A股國際化進程提速,QFII等外資規模不斷增長。中長期的投資戰略對于企業而言意味著更高的資金穩定性。然而,由于國外資產管理機構投資決策中對于ESG的重視程度較高,一些煤炭、水泥企業面臨一刀切的窘境。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可督促企業踐行綠色生產經營;指標規范為企業披露綠色行為提供了依據;全社會宣傳深化了企業綠色理念,提升了可持續管理意愿。
1.加強頂層設計,全方位完善外部環境
以政府部門為主導,積極推進ESG整體框架的制定。其中,信息披露、績效評級、資本投資相互影響且相輔相成。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首先需要提升對ESG體系的認知,并督促推動落地。“自上而下”地建設立法機構、執行機構、管理機構、監督機構、研究機構等,五維發力,破解碎片化困境。以此為基礎,督促構建ESG披露機制,建立ESG評價體系,注重企業ESG理念的培育,引導ESG投資等。
第一,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且與國際標準兼容的ESG評價指標體系。在參考全球先進經驗、比較各類方法的基礎上,設計可體現中國發展特色的評價體系。同時,積極培育本土ESG評價機構,提高評級機構的公信力,構建ESG評級數據庫。在統一標準和強制披露后,助力更多中國企業參與國際ESG評級,推動資本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
第二,在保障ESG評價體系規范性的同時突出多元性。基于產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差異度,制定適用于不同產業的評價標準。例如,對溫室氣體排放、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共性主指標作出統一規定,但對于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的指標內容作出差異化調整,允許企業依據自身經營內容進行一定的子指標創新。在能源和制造業中,明確環境指標的相對重要性。在消費品、健康、科技等產業中,提升一定的社會責任權重。
2.強化外部合作與第三方市場建設,提升信息披露方的意愿
第一,積極發展第三方市場。可借鑒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第三方審計機制,培育獨立的ESG績效審計鑒證機構,對數據進行核審,從而監督企業的披露行為,并對ESG投資產品進行ESG要素評判,保證其真實度,降低投資人的鑒別風險。ESG鑒證的服務商不局限于會計師事務所,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ESG鑒證服務商可分為三類:會計/審計公司、咨詢公司、工程/認證公司。各類服務商提供的報告形式包括:專業審驗機構提供的正式審驗聲明;行業協會等非專業機構提供的第三方意見;具有影響力的專家發布的第三方評論等。
第二,逐步推動自愿性披露向強制性披露轉變。強制性披露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披露的完整度和有效度。
3.提高信息接收方的認知能力,避免逆向選擇現象
第一,提升市場主體對ESG的認知。雖然我國的ESG體系建設起步較晚,但可通過后發優勢全面加強ESG的宣傳力度,普及理念和價值。通過培訓和教育,將ESG理念慢慢滲透到企業的經營活動中,正向引導投資方。
第二,加深投資者對ESG的理解。在ESG基金投資方面,引導投資者甄別以低碳、綠色、環保、可持續為名稱的基金,重點關注基金產品的公開說明書,重點分析ESG投資策略、ESG指標、ESG績效等數據。在進行綠色投資時,機構需要考慮企業的ESG評分,綠色屬性、環保類懲罰等,全面了解定性及定量指標。
4.加強ESG生態系統建設,全面完善配套措施
ESG是一個生態系統工程,企業是主體,投資者、政府部門、ESG評級機構及其他第三方機構等都是該生態系統的重要構成。強化ESG的生態系統建設,須明確各參與主體的職責,加強協同,合作發力。
加強各方協調,完善配套政策。我國的ESG體系建設仍應以政府和相關部門為主導(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企業是建設主體,公眾是參與主力。對于ESG表現較好的企業可提供稅收優惠政策,或是投融資方面的傾斜;對于ESG表現較差的企業應采取警告和處罰措施,并建立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
積極推進ESG數據庫建設。ESG建設離不開完善的數據支撐,其覆蓋面及準確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部分評級機構也以數據采集為依托,開發數據庫和數據分析等核心業務,形成一種盈利模式。
新加坡交易所于2022年9月上線了SGX ESGenome,涵蓋ESG梳理管理、訪問和報告三大板塊,提供了不同利益相關者的訪問權限,并可自動生成ESG報告。參照新加坡交易所的經驗,相關部門有必要協助或配合龍頭機構進行數據庫建設,發揮政產學研的整合力量,建立本土化數據中心。
加快ESG人才培養。一是將ESG納入素質教育或職業教育,開設職業倫理等ESG相關課程;二是開設ESG專業課程,培養數據建設、指數建設、指數評級、監管認證、風險管理、綠色金融等領域專業人員,直接銜接產業的崗位需求;三是全面解析環境、社會、治理的重要性及相互關系,科普基礎概念,培養通識意識。
三、推進重點領域落地,樹立ESG標桿
1.國務院國資委推動國有企業帶頭開展ESG實踐
為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貫徹ESG理念,踐行ESG責任,國務院國資委于2021年發布了《關于推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于2022年發布了《中央企業節約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并設立了社會責任局,以“雙碳”目標及ESG理念為指導,監督國企的經營和管理。立足國有企業實際,積極參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規則,強化國有企業的ESG專業治理能力,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企業披露ESG信息,力爭于2023年實現披露全覆蓋。這一目標和舉措,可推動民營及非上市企業積極進行ESG披露。
2.銀行業踐行ESG是提升企業參與度的抓手
銀行作為金融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履行了諸多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責任,比如“雙碳”、普惠金融、鄉村振興、綠色發展等,在政策和市場的雙輪驅動下,銀行在踐行ESG方面已先行一步。2022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的《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提出,銀行保險機構應有效識別、檢測、防控業務中的ESG風險,重點關注客戶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ESG風險,強化信息披露和利益相關方的交流。具體來說:一是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如工商銀行明確了綠色金融委員會工作職責;二是將ESG因子明確到投資決策過程,如發行綠貸、綠債等金融產品;三是全面披露自身的ESG信息,提高投資透明度,降低投資者風險。
3.城市和區域ESG評價拓展ESG覆蓋范圍
城市與區域ESG評價體系與我國產業結構分布聯系緊密。重工業和能源消耗集中在北方和中西部地區,與東南部地區相比,具有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特點,城市間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差距較大。“雙碳”目標下,該差距正在逐步減少,東部區域憑借其先發優勢,也樹立了典型:2021年9月,浙江湖州發布了首個區域性融資主體ESG評價系統,指標體系包含55個四級指標和95個底層因子。依托一體化、智能化的本地公共數據平臺,涉及環保、經信、稅務等17個政府部門,整合了10多個數源系統,進而實現了100%線上讀取和自動化計算及分析。
總體而言,盡管我國ESG體系發展迅速,但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較大,面臨標準不統一、不客觀、低效性等外部環境問題,也存在披露方和接收方之間信息不對等的問題。建議全方位建設ESG,包括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外部合作和市場建設,提高信息接收能力,加強ESG配套建設等。在此基礎上,推動國有企業、銀行業、重點城市及區域的先行示范,既保留本土特色,又實現與國際標準的融合,深度釋放ESG的乘數效應,從而帶動全產業鏈綠色低碳發展。
(杜歡政系同濟大學生態文明與循環經濟研究所所長;陸莎系同濟大學生態文明與循環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