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在連續5年盈利、連續3年盈利增長情況下,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不進行現金分紅、不實施送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吉林高速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對該預案投棄權票。
對此,上交所火速下發問詢函,追問吉林高速連續多年不分紅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問詢函明確提出,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徑之一。
4月9日,在交易所追問下,方大特鋼對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進行了調整,明顯提高2023年度利潤分配比例。
問詢函緊扣“分紅題”
公告顯示,吉林高速連續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分別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9億元、0.99億元、3.18億元、3.94億元和5.46億元,但公司僅在2021年進行了現金分紅,分紅3240.95萬元,分紅比例僅為10.18%。
對此,吉林高速解釋稱,留存未分配利潤將用于公司日常運營發展、投資、償還債務等。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吉林高速資產負債率17.96%,連續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為26.35億元,連續多年增長;期末貨幣資金余額達15.13億元。
就上述情況,問詢函要求吉林高速結合近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在貨幣資金余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多年不分紅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閑置的情況;詳細列示留存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劃,包括具體運營資金預算、償債安排、對外投資的具體方向等,充分說明相關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同時,問詢函要求吉林高速說明,公司是否為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為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采取的切實有效的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表決時,吉林高速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均投了棄權票。
劉先福投下棄權票的理由是,建議公司在滿足長遠發展資金需求的同時,也應考慮股東的即期現金回報要求,制定現金分紅方案;林建忠表示,公司在保持穩健發展的情況下,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業績,建議2023年按照監管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當的現金分紅方案。
對此,問詢函要求吉林高速說明公司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投棄權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贊成票的詳細理由,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存在溝通分歧,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并請全體董事就是否勤勉盡責發表明確意見。
最后,問詢函要求吉林高速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并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于投資者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就現金分紅事項及時回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增強現金分紅的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
方大特鋼火速調整分紅方案
4月9日,方大特鋼披露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調整公告稱,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0元(含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約23.3億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約2.33億元(含稅)。
公告顯示,本次調整后的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方大特鋼股東大會審議。
據此前公告,方大特鋼董事會于3月16 日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進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公告顯示,方大特鋼2023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89億元,2022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26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報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潤為21.22億元,貨幣資金余額達60.45億元。
3月29日,方大特鋼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于方大特鋼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監管問詢函》。問詢函要求方大特鋼結合近2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在貨幣資金余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2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閑置的情況;并說明公司是否為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為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采取的措施。
在回復公告中,方大特鋼表示,基于鋼鐵行業發展的背景環境、行業未來發展的約束和趨勢以及公司近2年的資本開支和發展規劃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未進行現金分紅,2023年度公司董事會原計劃不進行現金分紅。公司控股股東從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增強投資者獲得感、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角度出發,提議公司提高2023年度利潤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