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0月31日消息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3年11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在住房套數認定上不再考慮商業貸款情況。如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下同)在北京市無房且在全國范圍內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如借款申請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無住房但全國范圍內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國范圍內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住房記錄與公積金貸款記錄不論是否為同一套的,執行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如借款申請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過2次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公積金貸款。